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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方案

作者:艺术部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8年02月18日 点击数: 【字体:

2008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

一、指导思想

根据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要求,面向全体学生,以育人为宗旨,以学校为基础,重在普及,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,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,引导他们向真、向善、向美,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绿色奥运,和谐校园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充分反映中小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,具有时代特征、校园特色、学生特点;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,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。

四、活动项目

共11个项目,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。艺术表演节目类有声乐(合唱)、舞蹈、器乐、校园剧或课本剧、诗歌朗诵5个项目;艺术作品类有美术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、剪纸、学生校服设计6个项目。

五、承办单位

1.声乐:温州第二中学(黄龙校区)

2.声乐(合唱):温州外国语学校

3.舞蹈:温州市第七中学

4.器乐:温州市职业中专

5.校园剧或课本剧: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

7.诗歌朗诵:温州市第二十三中学

8.美术: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

9.书法:温州市第四中学

10.篆刻:温州市第四中学

11.摄影: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

12.剪纸:温州市第十一中学

13.学生校服设计展示:经济科教频道《教育时空》栏目

14.音乐教师教学基本功: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

15.市直学校声乐、舞蹈选拔赛: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

五、参加对象及分组

全市中小学生。分小学组、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。

六、比赛形式

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。

七、活动时间及安排

(一)组织发动:1月

(二)组织开展: 2月-3月

(三)各地各校选拔赛:4月上旬

(四)市级各项活动时间安排:4月中下旬-5月下旬(附件10)

(五)举行优秀艺术节目(作品)汇演(展览)暨闭幕式颁奖大会

八、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组织奖:

1.有组织领导,工作落实,主题突出,有活动方案;

2.人人参与,班班开展,校校组织,层层发动;

3.按文件要求,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,各类报表填写清楚、准确;

4.获奖节目较多,质量高。

(二)优秀承办奖:

评选条件为:

1.有承办方案,工作落实,氛围浓厚;

2.活动组织有序,各项措施到位。

(三)优秀节目(作品)奖:

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一等奖占选送节目(作品)的15%,二等奖占选送节目(作品)的30%,三等奖占选送节目(作品)的55%。

(四)关于指导师:

1.本次艺术节不另评选优秀指导师;

2.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(作品)的指导师姓名,各地各校上报的节目(作品)报送表中务必及时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,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(逾期不予补报);

3.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(3人及3人以上)指导师可上报3人(含3人)外,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。

九、注意事项

(一)为充分发挥承办单位作用,市教育局不受理任何参赛节目报送表及有关作品;

(二)为确保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,各地各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承办单位报送有关表格及作品(具体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名单见附件9)。
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附件2

声乐(合唱)、器乐、舞蹈比赛规程

一、项目设置

(一)声乐:分独表演唱、重唱、独唱三类。

(二)声乐(合唱):分合唱和小合唱两类。

(二)舞蹈:分独舞、双人舞或三人舞和群舞两类。

(三)器乐:分管弦乐或民乐合奏、小合奏或重奏、独奏三类。

二、参赛要求

(一)声乐:

1.表演唱,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,不设指挥,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;独唱,一律钢琴伴奏(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,伴奏人员自带),无扩音设备,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;

2.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、大方,体现学生特点,不可成人化,如着礼服(婚纱)等;

3.演唱歌曲1首。

(二)声乐(合唱)

1.合唱人数40人以内,时间不超过8分钟,钢琴伴奏,指挥1人;

2.小合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,不设指挥,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3.演唱歌曲1首。

4.市局直属学校每校报1个节目参加选拔赛,各县(市、区)报1—3个合唱节目(避免同一组别)参加市级比赛。

(四)舞蹈:

1.群舞,人数不超过36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;双人舞或三人舞,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;独舞,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;

2.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,反映校园生活,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;

3.鼓励创作,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,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。

(四)器乐:

1.管弦乐(含管乐和弦乐)或民乐合奏含指挥人数不超过65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;小合奏或重奏,管乐、弦乐含指挥人数不超过42人,时间不超过6分钟;独奏,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2.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,如省略反复部分。

3.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。

4.除钢琴外,其他乐器一律自备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(一)各地各校参加声乐、舞蹈、器乐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
(二)各地各校要严格审查参赛节目内容。

(三)各地各校需填写《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声乐、合唱、舞蹈、器乐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(一)》(附后),并于5月5日前分别报送各承办单位。

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、舞蹈、器乐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

单 位

小学组

初中组

高中组

市 直

2

4

4

鹿 城

3

1

1

瓯 海

2

2

2

龙 湾

2

2

2

瑞 安

3

3

2

乐 清

3

3

2

苍 南

3

3

2

平 阳

3

3

2

永 嘉

2

2

1

泰 顺

1

1

1

文 成

1

1

1

洞 头

1

1

1

合 计

26

26

21

注:1.分配表中名额指声乐、舞蹈、器乐三个项目分别报送名额;

2.市局直属学校声乐、舞蹈、器乐三个项目每校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各报1个节目参加选拔赛。

附件3

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

一、形式要求

(一) 校园剧或课本剧。

(二) 人数不超过8人,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
二、其他说明

(一)市直属学校每校各推荐1个剧目参加选拔赛;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限报送2个剧目参加现场比赛。

(二)各地各校需填写《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校园剧或课本剧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(二)》(附后),并于5月5日前报送承办单位。

附件4

诗歌朗诵比赛规程

一、形式要求

(一)分独诵、双人诵、三人诵和群诵(4人或4人以上)两组。

(二)内容健康积极向上。朗诵稿可以是创作的作品,要求准备充分、脱稿配乐诗朗诵。

(三)服装大方,仪表文雅,情感丰富,并有一定肢体语言。

(四)除群诵6分钟外,其他形式朗诵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二、其他说明

(一)市直属学校每校各推荐2个节目参加选拔赛,其中群诵不少于1个;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每组各报送2个节目参加现场比赛,其中群诵不少于2个。

(二)各地各校需填写《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诗歌朗诵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(三)》(附后),并于4月7日前报送承办单位。

  

附件5

美术、书法、篆刻比赛规程

一、作品要求

(一)美术:分蜡笔画(限小学组)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国画、版画、素描、卡通画等七大类。要求构思、技巧上有所创新。时间3小时。

(二)书法:硬笔和软笔均可参赛,书体不限。时间2小时。

(三)篆刻:刻印章一方,规格不限。时间1小时30分钟。

二、其他说明

(一)美术、书法、篆刻比赛现场统一命题。

(二)现场比赛所需用品除纸张由各承办单位提供外,其余一律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。现场比赛提供的用纸规格如下:

1.美术

(1)国画:69×69cm或69×45cm 两种规格;

(2)水彩画、水粉画、蜡笔画、版画、素描:55×39cm规格;

(3)卡通画:单幅四开或短篇4格(每格16开)两种规格。

2.书法:四尺三开宣纸和硬笔练习用纸;

3.篆刻:将刻好的印章拓印在30×40cm规格的宣纸上。

(三)各地各校参加美术、书法、篆刻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
(四)各地各校需填写《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美术、书法、篆刻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(四)》(附后),并于4月7日前分别报送各承办单位。

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美术、书法、篆刻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

单 位

美术

书法

篆刻

小学

初中

高中

小学

初中

高中

小学

初中

高中

鹿 城

11

2

1

11

2

1

5

1

1

瓯 海

9

5

4

9

5

4

4

2

2

龙 湾

7

3

3

7

3

3

3

2

2

瑞 安

17

11

7

17

11

7

8

4

2

乐 清

21

14

9

21

14

9

10

5

2

苍 南

25

16

8

25

16

8

10

6

2

平 阳

13

9

5

13

9

5

6

4

2

永 嘉

14

8

5

14

8

5

6

3

2

泰 顺

5

4

2

5

4

2

3

2

2

文 成

4

3

2

4

3

2

2

2

2

洞 头

2

2

2

2

2

2

2

2

2

合 计

128

77

48

128

77

48

58

33

21

注:市局直属学校每校美术、书法、篆刻项目分别限报2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。

附件6

摄影比赛规程

一、比赛要求

(一) 由承办单位组织参赛选手统一到指定场所现场拍摄作品。

(二)参赛选手自备相机、胶卷、三脚架等拍摄所需器材,可以使用数码相机。

(三)传统相机拍摄的上交现场拍摄的胶卷1卷;数码相机拍摄的上交现场拍摄的储存卡(卡内除当日比赛拍摄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内容,控制在36张以内)。胶卷统一由承办单位冲洗。

二、其他说明

(一)各地各校参加摄影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
(二)各参赛选手需上交一张单寸彩色照片用于制作参赛证。照片必须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承办单位。

(三)各地各校需填写《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摄影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(五)》(附后),并于4月7日前报送承办单位。

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摄影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

单 位

小学组

初中组

高中组

鹿 城

5

1

1

瓯 海

3

2

1

龙 湾

3

2

1

瑞 安

5

4

2

乐 清

5

5

2

苍 南

6

6

2

平 阳

4

4

2

永 嘉

4

3

2

泰 顺

2

1

1

文 成

1

1

1

洞 头

1

1

1

合 计

40

30

16

注:市局直属学校每校各个组别限报1名选手节目参加现场决赛。

附件7

剪纸比赛规程

一、比赛要求

(一)作品要有创意和名称。

(二)现场比赛统一命题,比赛时间为3小时。

(三)参赛选手自备剪纸所需材料(除纸张、封塑片外),包括剪刀、刻刀、笔和特殊用纸等。

(四)现场比赛提供的纸张规格:8开和16开。

二、其他说明

(一)各地各校参加剪纸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
(二)各地各校需填写《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剪纸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(六)》(附后),并于4月7日前报送承办单位。

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剪纸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

单 位

小学组

初中组

高中组

鹿 城

7

2

1

瓯 海

5

3

2

龙 湾

5

3

2

瑞 安

7

6

3

乐 清

8

7

3

苍 南

8

7

3

平 阳

6

5

3

永 嘉

6

4

3

泰 顺

4

2

2

文 成

4

2

2

洞 头

3

2

2

合 计

63

43

26

注:市局直属学校每校限报2名选手节目参加现场决赛。

附件8

学生校服设计展示比赛规程

一、比赛意义

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,充分发挥学生的参与意识、合作意识,丰富学生校服的内容与形式,推动学生校服的创新,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,开展本次“迎奥运,温州首届学生校服设计展示大赛”。

二、主题口号

“我的校服我设计”。

三、形式内容

分设计与展示两部分。作品要求:

1.健康, 向上,有新意,有创意,能充分体现学生特色;

2.形式不限;

3.说明设计的用意或寓意。

四、参赛要求

以4人—8人团队(男女各半)为单位参赛,不接受个人参赛。比赛分小学组、初中组和高中组(含职高)三个组别进行。

五、评选步骤:

预赛:先提交校服设计作品的图纸和创意说明参赛,由美术及服装专业专家进行初步评选。

决赛:入围的作品制成服装由学生模特在舞台上进行展示,主要内容:

(一)设计选手谈设计理念,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,可借助画外音。

(二)学生模特服饰展示走秀,时间控制在2—3分钟,可自由配乐。

(三)评委点评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评出最佳设计奖、最佳风采奖若干名。

二、其他说明

(一)各地各校参加学生校服设计图稿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
(二)各地各校需填写《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摄影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(七)》(附后),并于4月7日前报送承办单位。

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学生校服图稿设计名额推荐表

单 位

小学组

初中组

高中组(含职高)

鹿 城

5

1

1

瓯 海

3

2

3

龙 湾

3

2

3

瑞 安

5

4

6

乐 清

5

5

6

苍 南

6

6

6

平 阳

4

4

6

永 嘉

4

3

6

泰 顺

2

1

2

文 成

1

1

2

洞 头

1

1

2

合 计

40

30

42

注:市局直属学校每校各个组别限报2个作品图稿。

附件9

中小学音乐教师六项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比赛规程

一、活动意义

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,搞好音乐课堂教学工作,提高音乐教学质量。

二、参赛对象:

温州市中小学音乐教师。

三、内容、形式及要求:

(一)声乐:演唱自选歌曲一首,钢琴伴奏自请。

(二)弹唱:用钢琴作即兴伴奏,自弹自唱一首歌曲(曲目现场抽签)。

(三)钢琴:演奏自选独奏曲一首。

(四)才艺:包括舞蹈、器乐或曲艺,任选一项。器乐可选择一种乐器(钢琴除外)。

(五)指挥:自选录音作品(器乐作品或合唱作品,磁带\光盘自备),现场演示。

以上各类项目参赛作品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。

(六)笔试:听录音,现场试卷笔答音乐知识。范围为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和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内容。

四、参赛要求:

(一)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于2月下旬,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二)各县(市、区)必须在严格选拔的基础上择优推荐6名参赛选手,其中中学组3名,小学组3名,另可安排教师5名现场观摩;市局直属学校可直接向承办单位报名,择日进行选拔。已在上届全国、省级音乐教师基本功获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比赛。

(三)各地各校需填写《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艺术节中小学音乐教师六项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报名表(七)》(附后),并于1月25日前报送承办单位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。

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六项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报名表

姓 名

性 别

教 龄

工作单位

文化程度

联系手机

声乐曲目

钢琴曲目

才艺

舞蹈

曲艺

器乐

备注:才艺自选一项,如选何种乐器及曲目都要写清楚。

县(市、区)教研室推荐意见:

教育局(盖章)

年 月 日

注:表格请于1月25日前填好发送到电子邮箱:szl@wzer.net

附件10

文艺汇演暨闭幕式实施方案

一、目的意义

全面展示艺术节系列活动所取得的成绩,力争通过文艺汇演暨闭幕式将艺术节系列活动推向高潮。

二、组织实施

由主办单位策划,制定详细方案,各承办单位配合组织实施。

三、主要程序

(一)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闭幕式,并为各项比赛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。

(二)本次艺术节优秀组织奖、优秀承办奖和各项比赛一等奖选手现场参加领奖。

(三)汇编《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集锦》。

(四)艺术节获奖优秀节目展演。

主题词:艺术节 通知

抄送:省教育厅,市委,市人大,市政府,市政协,市委宣传部,市文化局,团市委,市妇联,各有关新闻单位。  

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月21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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