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设立名师工作室的通知》(温教政〔2009〕18号),已设立的第一、二批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均积极开展工作,较好地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。经市名师办组织专家审核,报市教育局批准,同意盖庆春等56人设立第三批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培养周期为两学年。
一、培养任务和申报条件
名校长工作室承担3-5名校长培养任务。申报参加名校长工作室的学员必须是县(市、区)名校长或省市重点中学(示范学校)校长。
名师(名班主任)工作室承担5-8名骨干教师(班主任)培养任务(本校教师不超过三分之一,必须有农村学校教师)。申报参加名师工作室学员必须是县(市、区)名师,或市县两级“三坛”,或市县两级学科骨干教师,在本学科领域特别优秀的可破格申报。符合名师工作室学员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名班主任工作室学员,所带班级曾获得县(市、区)级先进班(团、队)集体荣誉的班主任也可申报。
二、学员招收程序
(一)本人申报,填写《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学员申报表》(附件2);
(二)学校推荐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;
(三)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统一填写汇总表(附件3)报送市名师办;
(四)市名师办组织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进行选拔,择优录取,并发文公布。
三、材料报送
二○一○年六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