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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转发:关于设立第三批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0年06月14日 点击数: 【字体:
根据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设立名师工作室的通知》(温教政〔200918号),已设立的第一、二批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均积极开展工作,较好地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。经市名师办组织专家审核,报市教育局批准,同意盖庆春等56人设立第三批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培养周期为两学年。
一、培养任务和申报条件
名校长工作室承担3-5名校长培养任务。申报参加名校长工作室的学员必须是县(市、区)名校长或省市重点中学(示范学校)校长。
名师(名班主任)工作室承担5-8名骨干教师(班主任)培养任务(本校教师不超过三分之一,必须有农村学校教师)。申报参加名师工作室学员必须是县(市、区)名师,或市县两级三坛,或市县两级学科骨干教师,在本学科领域特别优秀的可破格申报。符合名师工作室学员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名班主任工作室学员,所带班级曾获得县(市、区)级先进班(团、队)集体荣誉的班主任也可申报。
二、学员招收程序
(一)本人申报,填写《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学员申报表》(附件2);
(二)学校推荐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;
(三)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统一填写汇总表(附件3)报送市名师办;
(四)市名师办组织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进行选拔,择优录取,并发文公布。
三、材料报送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请将《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学员申报表》(书面一式三份)、汇总表(书面一式一份)及资格证明(复印件一份,加盖公章),统一于62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工作办公室,并将学员申报表、汇总表电子稿发至wzsmsgz@163.com。联系人:张伶,联系电话88615097
   
附件下载
1.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(第三批)一览表
2.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学员申报表
3.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招收学员汇总表
 
 
 
二○一○年六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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