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七中校园网(首页)
您现在的位置:温州七中校园网 >> 教研园地 >> 教研信息 >> 评比信息>> 内容正文

通知转发: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、市课题结题送审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0年06月24日 点击数: 【字体:
 根据省、市各级各类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,现将有关2010年度省、市课题优秀成果结题送审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:
 一、送审对象与要求
    (一)2010年度应完成的及2009年度延期结题的省级教科(教研)立项重点、规划、专项课题。(参见附件5,在市教科研网下载)
    (二)2010年度应完成的及2009年度延期结题的市级各类基础教育课题(包括教科规划课题、教学研究课题、教师小课题),以及2008年度立项的市名师名校长课题。(参见附件5
     (三)2010年度评审课题一律使用统一封面(见附件1)。其中课题送审编号必须准确填写三个代码,第一个代码为课题类别代码,第二个代码为各县(市、区)的地区代码,第三个代码为课题研究方向代码。如:某课题为温州市教师小课题,承担单位为市直学校,研究方向为地方课程,则该课题送审编号为WX-01-A1。具体代码见附件4
    (四)为了进一步促进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的规范化,各级各类课题将被纳入资源库管理。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《课题基本情况表》(附件2),电脑双面打印一式二份,经所在单位与县(市、区)教科管理部门签字盖章,随课题送审材料一并上交,同时电子稿也随课题报告一同上交。
      其中课题类别必须注明省市级及相应类型;研究方向具体参见附件4;课题组署名限5人(市教师小课题限3人),按照对课题成果贡献的大小排列,课题负责人排列第一,执笔人排列第二并只取一人。
     (五)如有特殊原因,本年度不能按期完成的省、市各级各类立项课题,课题负责人要及时填写课题延期申请表,申请表可从温州教科研网(首页>> 教育科研 >> 课题管理>> 管理办法)下载,并于915日前报市教科规划办审批备案;若不申请延期,视为无故终止研究,课题承担者在三年内不能申报新课题。 
二、申报方式与时间
    (一)结题评审与优秀成果评奖同时进行。申报优秀成果评审的课题无须再申报结题评审。
   (二)无论只申报结题评审的课题,还是同时申报优秀成果评审的课题,统一递交以下送审材料:1.课题结题报告打印稿一式3份及电子稿(按统一评审封面,单独装订);2.送审课题基本情况表双面打印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;3.相关课题研究附件一份(注:课题记载册只作为课题研究辅助工具,可纳入附件部分,但不作硬性上交要求)。送审材料不予退回,请各课题负责人自行做好备份,以便资料保存与省级评奖使用。
(三)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学校必须认真审核上述送审材料(特别是《课题基本情况表》)的规范性与准确性、一致性),并准确填写送审课题汇总表(附件3),将汇总表打印稿(一份)与电子稿,以及上述送审材料一同上报;电子稿请发送到邮箱:lhjedu@126.com
电子稿格式要求:1.每个课题的电子文件夹以“姓名:课题名称”形式命名(如“张三:中学生校园生活的调查研究”),文件内包括课题结题报告(与评审表合并)及附件、课题基本情况表;2.各县(市、区)与市直属学校统一报送材料的电子文件夹以“县名(校名):课题类别”形式命名(如“鹿城区:市教科规划课题”或“温州市实验小学:省教研课题”),文件夹内包括相应课题材料及汇总表。汇总表将直接用于评审工作,请务必准确而完整地填写,如学校名称必须是全称,相关课题信息不可有误。
     4.送审材料于9月15日前上报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教育科学(德育)研究室(温州二十一中内,2号楼512室)。联系人:凌华君、杨鲁闽;联系电话:88617528、88615519
     5.申报成果评审的课题,按规定收取培训(评审)费。 
三、奖励办法
   送审课题经评审合格后,发给课题结题证书。申报优秀成果评审并获奖的课题,发给温州市教科规划办颁发的优秀成果获奖证书,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相关系列的成果评审。     
 
附件:1.省、市教科规划2009年度课题评审封面附件1.doc
2.送审课题基本情况表附件2.doc
3. 县(市、区)、直属学校(单位)温州市2009年度送审课题汇总表附件3.xls
4. 温州市课题结题与评优送审编号代码附件4.doc
5. 温州市2010年度应完成的省市各类课题目录附件5.xls 
 
 
二○一○年六月二十一日
打印文章 收藏